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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某人的blog今年尚未開張(羞)。

來講個老故事吧!

 

很久很久以前很年輕的時候,

每週都要前往臺北市某診所進行長達數年的過敏治療,

認識了當年年約35歲的診所受聘醫師W。

35歲在當時的我眼中,實在是老到超乎想像,

老到(I supposed)失去熱情夢想感受力和創造力,

W醫師卻迥異於我想像中失去活力的中年人,

總是開朗愉快地談論音樂、文學與旅行經歷,

只要後面沒有病患,

我的診療時間也會自動延長到半小時、一小時.......

 

某次診療中,W醫師拿出一本書推薦我讀,

他說,30歲以上還沒對愛情失去希望的人,都應該讀這本書,

然後慷慨地把這本書借給我回家看,約定一個月後返還,

事後我卻因為學業生涯大改變,忙亂不堪,

沒有再回到診所就診而中斷治療,

那本書也一直放在我這裡,一放十多年。

 

後來,快30歲的我終於找時間把那本書讀完,

它講的是作者在愛情和責任兩面包夾下的掙扎,

然而閱後我卻深深不喜作者嫌棄舊愛又沒有勇氣追逐新歡的猶疑態度,

不但沒有想辦法還書,還自作主張把書販售給2手書業者。

 

再過了幾年到現在,

無意間想到那本書頁泛黃、不知所蹤的舊書,

也想起W醫師。

究竟W醫師當年為何會創造出那句奇妙而適合纏繞書腰的介紹辭,

又是在怎樣的心境下,

把撰文者精神外遇左右為難左支右絀的自況認定為愛情希望之寄託,

上班為濕髮賣命下班為蠕子折腰的五斗米公務員實在想不透,

困在兩岸詐欺複雜梳累中,看卷倦了、打字累了,

忍不住抬頭跳到自己的部落格,

毫無章法地寫下了這個故事這個疑問這句話。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154889

是這本書。

願這本書(從我這裡釋放的版本)順利到達愛書人的懷抱。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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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ef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