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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念法研的話,我一定會找王和雄大法官做我的指導老師。
因為在大學時代中,他是對我影響最大的一位老師。
這不是因為他給我的行政法和國家賠償法分數分別是92分和97分,
也不是因為他和男友一樣是可愛的小個兒,
而是他不厭其煩地教我們唸書和做事的方法。


他是一位很認真的老師,每一個有爭點的地方他都會看很多本書,再綜合整理出一套體系抄在黑板上。
班上的同學都深以抄板書為苦,我卻老老實實地都抄下來,用自黏紙黏在課本相關的地方。
學生沒有老師用功,這可是很丟臉的事!
所以我從不蹺他的課,也花很多時間在唸行政和國賠。

說實在話,我唸法研的意願不大。
我認為法律是用來處理人事爭執的工具,就像科技是用來服務人的一樣,
任何超越實用範圍而純理論的研究我都不喜歡。
現在大四的我已經得區分實行和實施,不法和違法的不同,
要是唸了研究所,我準會發瘋。
信一和彥良都在準備研究所考試,我覺得這兩個傢伙現在已經有一點肖肖的了。

怎抹說呢?每天關在地下室唸書,我覺得自己是古墓派的傳人。
第一閱覽室白白的,冷冷的,總是很多人卻總是很安靜。
劉說像太平間,我想也是。
許許多多學生的青春都在那兒一點一滴老去,而後死亡。
陽光笑聲食物電影舞會新衣服愛情友誼郊遊聯誼休息都和閱覽室裡的人無關。
無關。直到榜上有名,才醒過來似地抬起頭看看身邊的人,看看這世界。
而我也是這一片蒼白中的一部分。

我喜歡實務見解。我喜歡法律。
我願意鑽研法律。
我願意放棄一部份正常生活來建構體系。
可是有時候我也很疲倦很迷惘。
因為我看到自己在條文理僵化的思路,
也看到自己消失的青春。
然而這一切值得與否?
現在的我也沒有答案,只能靜待時間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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