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往汽車的燈光倒映在潮濕的地面上,
飄雨的夜裡,
街道像是一匹安靜而閃爍的絨布,
而我沿著絨布的邊緣慢慢的走回家,
黑暗的騎樓下只有銳跑球鞋和水泥地纏綿的聲音。
搭火車到陌生的小鎮過了一整天,
把時間用來揮霍,
有種痛快的奢豪和虛榮。
回到燠熱的台北盆地,
心虛地把過去幾小時當作一場黃粱夢。
Only in the dream can I be free.
And thank God for that.
在臭臭的小房間裡,
我們還是打打鬧鬧,
我還是在聽珠兒唱Foolish game的時候深深嘆息。
他坐在電腦前的旋轉椅上看著我,
說:『我要保護你。』
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是一個需要保護的人,
高中的時候義無反顧地選擇自然組,
大學的時候一邊實習一邊準備考進法律系,
在系上的功課擅長和喜歡的也是陽剛的公刑法。
有時候我甚至會開玩笑說:我有一顆男人的心。
從很小的時候,我就被媽媽剪短頭髮。
爸爸和媽媽總是讓我穿男性化的衣服。
國中的時候聽說爸爸年輕時彈吉他唱情歌追求媽媽,
我就開始學著彈吉他唱歌給自己聽。
爺爺一直很疼我,從來不會重男輕女,
長大以後和哥兒們相處,走路和說話都不用太秀氣。
男朋友更是支持我的所有選擇,
念法律功課很重,想當事務官要搜索扣押驗屍都ok.
這樣的我以為自己很堅強。
至少看起來是這樣。
他說,很心疼。
看起來單純的他看見了我藏起來的東西。
藏在幽暗角落的東西。
在角落裡腐敗的東西。
價值觀的錯亂。
我心裡有一些東西,
每次想到都會讓我比村上春樹的直子更害怕。
我只能把這些東西埋起來,
期待時間讓它們負爛後成為我的養分。
至少,至少不要讓我有一種永遠擺脫不了的恐懼。
所以我是這樣的我,
大聲說話大步走路的我,
努力變成戴著知識份子面具的偽善者的我。
然而有一天卻被最親近的人看穿。
不知道該高興還是該難過,
高興的是有人知我若是,
難過的是世界上還是有人看得到我藏起來的東西。
這個美麗的男孩除了有美麗的外表,
還有水晶般剔透的心眼。
而他是這樣看我,使我無所遁形,
看我的眼光卻帶著深深深深的體會和諒解。
甚至包容。
除了感激以外,我想不出任何更貼切的語彙。
- Feb 21 Mon 2005 16:27
夜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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