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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被爸媽自國外送回台灣就學的七歲孩子,用兩把雨傘當降落傘,從祖父母家樓上跳下,摔成重傷,地上除了他的血外,還有兩包他帶的衣物。

他曾多次哭訴他想爸媽,他要回家,大人認為他久了就會習慣。他用兩把雨傘跳樓,而不是一把雨傘,可見他評估過風險,而仍願冒險一試,小小心靈渴望回到父母身邊的意願何其強烈。

他被迫離開原生家庭,面對的是一種生命斷裂,即使只是一株植物,被移植到另一個盆子或另一塊土地時,也是生命的重大危機,何況是一個有血有肉會痛會想的孩子。大人要這樣作,一定有不得不然的理由,也一定認為這樣對小孩最好,然而,曾考慮過孩子怎麼想嗎?小孩對自己的權利和感情,通常不能決定,無力捍衛,甚至無從表達。

大人總以為了解小孩,因為每個人都曾是小孩,但,大人變成大人後,常忘掉小孩的想法,只是大人通常不自覺或不承認。

建議大人可以作一個實驗,請帶小孩去海邊跳浪,浪打過來時,大人很容易跳過去,但一個小浪就會把小孩打倒在沙灘上;請大人蹲下來,和小孩一樣高,當浪打過來時,跌坐在沙灘的不僅是小孩,還有大人。只有大人真正回到小孩的高度時,才能了解一個小浪對身高不滿百的小孩,是多大的衝擊。

真正的設身處地,才能真正的傾聽,大人和小孩的距離,常和他們身高的落差一樣,如果大人不能真正體會小孩抗拒或害怕的是什麼,卻硬要孩子接受,那就是一種暴力。暴力,不僅是對待身體,也能對待心靈,我們周遭到處可見大人獨斷的替小孩決定一切,那些都是暴力。

我們通常只注意家暴這種有形的暴力,但,有更多以冷漠或霸權的方式,讓小孩陷入無助、痛苦、孤絕,這些暴力在四處游動,而我們不知不覺,甚至我們就是施暴者,而且還以愛之名

若真的是以愛之名,請蹲下來傾聽孩子的哭聲。

【2007/06/1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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