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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剛開始讀某篇文章,
光前兩頁就眉批了同一個字好幾次,
坐不住站起來走動反而更不耐,
左手拿著資料甩在桌面啪啪作響。 

熊見狀說真不認同乾脆別讀這篇文章,
我鬆了口氣,把一疊A4紙扔回資料袋。
很歡樂。 

今天非得拿出來好好讀完,看到自己的眉批頻頻笑場。
原來在台灣社會權已經是完全的主觀權利,還可請求創設制度和設施;
原來行為要具備正面價值才受保障,即使不違反23條任一限制也一樣。
好個美麗新世界,赫胥黎都甘拜下風。


歹年冬多肖人,
我重複眉批的字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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