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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讀過卷也小組集會討論過內容,但是我和小名還是誤判書類難易度,
輕視這個跨新舊法、追訴權時效到期、移轉管轄後通緝又撤銷的案子,
決定在交作業前晚聽完音樂講過電話烘捲頭髮才動工。

八點多開始review卷,接著用電腦打草稿,
拖拖拉拉搞到11點多才開始動筆謄寫,
像應試國考般振筆狂書寫到頭昏腦脹手腕痛。

基本事實和程序重點完全一樣,兩個人卻寫出天差地別的書類,
小名參考許多範例並仔細解釋比較新舊法,
而我爽快地自己摘要事實,簡要交代案件處理過程,
點出新舊法比較的必要性和比較結果。

小名寫了兩千字,我寫了八百字,從字數比較和篇幅選擇看得出個性;
然而螞蟻和蚱蜢卻殊途同歸,兩個人都快12點半才爬上床安息,
隔天六點半又掙扎起床化妝穿西裝準備接講座。

那晚我做了惡夢,夢到熊和呈呈搞曖昧(!),
早上起來跟小名講這個夢,兩個人笑到屋頂翻。

性格迥異的人因緣際會當了同期又短暫同居,
每天同時起床同時就寢寫同一份書類,
互相爆料然後捧腹大笑,我覺得是很快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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