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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想想,
穿黑色吊嘎或用凝土把頭髮抓蓬,
一筆筆加重眼線,舔口鹽迅速灌下vodka,
背著包包離家到其他城市流浪幾天,
這種生活距今不到1、2年,
卻好像上輩子。

也不是從此毫無濃妝、飲酒、衣著暴露和逃家的衝動,
但畢竟不再只是一個人,
雖然血統好像不太好,
不過我可不是我老爸。

有時候會坐膩紅沙發,
但沙發在勤一秒,我就珍惜一秒。

看。
雖然我現在很想痛飲烈酒大啖生魚片,
然後去主婦之店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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