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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Color of rainbow部落格
http://blog.yam.com/rainbow_tscm/archives/2075075.html


--談近日台北市議員與教會領袖批判同志的幾個問題

作者/吳易澄(彰化長老教會會友,第三屆大專TSCM彩虹小組成員)

最近有台北市議員會同多位有基督教背景民代與宗教領袖,以「讓潛在性的同志,甚至是民眾產生錯誤的認知,進而可能造成衍生安全上的風險與行為、價值觀上的偏差」的說法,批判北市府支持「同志公民運動」的作法。在聲明中,還引用「天主教」與「基督教」觀點來批判「公開宣揚同性戀」及「同志婚姻」的正當性。然而最領人錯愕的,是他們還拿愛滋病出來做文章。


誰在壓迫弱勢

教會討論同志的合理性,一定無法避免神學詮釋與理解上的辯論。但是當這些討論尚未明朗時,有些人權問題早已在社會裡不斷發生(譬如警察臨檢辦案或軍中歧視等等),然而教會非但甚少關心此事,並在固有歧視與神學立場之間往往無法具體區辨,導致即便教會宣稱與受苦者同在,卻只能被視為同志的敵對團體。

近日台北市厲耿桂芳議員會同多為民代與宗教界人士發出反對同志的聲明,其中竟然仍將「愛滋病」(AIDS)當作「安全上的風險」,實在是對同志最大的污名。即使他們所提出的數據證明同志的愛滋感染比例偏高,則應該討論如何加強同志族群的性衛生觀念,而非粗暴地指涉同志為疾病傳播者。光就這點,其實無須宗教上的任何立場,就足以視為極為反智而退步的言論。無奈舉著道德信仰大纛的議員仍如此大言不慚,縱使有同志團契與性別團體回應,我們更應該問的是,難道一般教會還要漠視這種污衊詆毀弱勢的行為?

教會的矛盾

我們可以舉一個例子說明教會面對同志議題,總是包裹著慈悲卻十足矛盾的態度。常常有人說「同志是罪,就像我們都會犯罪一樣,所以我們包容他們,但不鼓勵他們」。我們也常聽說過:「殺人犯有罪,就像我們都會犯罪一樣,所以我們包容他們,但不鼓勵他們」。這表示反對同志者,仍以為「同志」是出於自主意願,像殺人放火一樣的犯罪行為。他們漠視同志「可能」(為了避免爭議,不得已,還是要用如此保守的說法)是被創造而來,因此他們要求同志必須「選擇」不當同志,或是不要出來宣佈自己的性取向,不然這實在「太招搖」了。

當我們無可否認同志「可能」出於被造,而其在「免於恐懼」的權利上早已受到百般漠視與打壓時,難道我們只能將「同志公民運動」定位為反道德的「公開宣揚」?當過去在聖經裡也被視為「罪」的「麻風病」已然在樂生院存廢議題的討論中漸漸去污名後,面對同志議題,難道教會團體還停留在「獵殺女巫」的思維嗎?

道德的假面

好吧,既然要這麼高來高去地談「道德」,那麼諸位民代與宗教領袖們,拿愛滋病來詆毀同志,還不夠「反道德」嗎?怎麼有這麼不道德的民代跟宗教領袖,自恃其本身還需要虛心討論的神學思考,卻拿著「疾病」來攻擊弱勢族群呢?他們為什麼看不見同志在現實社會裡遭到傳統婚姻價值的捆綁下的痛苦呢?他們真有為同志的工作權、生活權付出過什麼嗎?

也許我們都應該挑戰自己,面對同志,在神學的思辨尚未明朗前,除了消極而道貌岸然地的「包容」、「體諒」之說以外,我們可以有怎樣更積極的反省與作為,來為建構一個真正沒有壓迫的社會來努力?否則,一味迴避社會壓迫的真相卻予以粗暴的批判,和舊約時代對待「血漏」、「痲瘋」者,或與耶穌所斥責的丟石頭的人一樣,有什麼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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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研究室 新聞稿

同志!結婚?YES or NO???

厲耿桂芳議員會同多位宗教領袖要求市府重視同志相關問題

同志議題,近年來不斷在國內外引發諸多的討論與爭議;尤其在同志能否結婚的問題上,更逐漸成為各國政府與同志們所關注的重要焦點。

厲耿桂芳議員表示,台北市政府自89年開始推動「同志公民運動」以來,至今年即將邁入第七年。根據資料統計,該項活動每年市政府參與的最高首長均為馬英九市長,並編列相關的業務辦理經費。

且根據民政局說法,推動同志公民運動的目的,係「尊重每一位市民的社會發言權及生存權,積極建立不同社群之間,對於都市空間共存共享之概念,有平等與互相尊重的共識,並尋求全體市民在平等共存的立足點上,共同為城市願景努力,更希望藉由各種形式及議題的討論,提昇社會對同志社群基本公民權議題的認識與了解。」

「但推動『同志公民運動』所代表的相關意函,卻可能讓潛在性的同志,甚至是民眾產生錯誤的認知,進而可能造成衍生安全上的風險與行為、價值觀上的偏差。」厲耿桂芳議員強調。

厲耿桂芳議員進一步指出,根據台北市衛生局的統計資料顯示,92年台北市感染AIDS共計有173人,其中即有高達111人是因同性戀之故,93年與94年則分別有201人及213人感染AIDS,且有103人與97人是因同性戀;而該些數字僅是依據感染AIDS且自願承認為同性戀者計算。

另外,在衛生署至今年七月的統計,感染AIDS的通報患者共計有12,012人,其中即有3,157人為同性戀,佔所有感染人數的26.28%,而台北市感染AIDS的通報個案數已高達1,722人,居全國總感染人數的14.34%。以上述的數字觀之,台北市因同性戀感染AIDS的情況不可謂不嚴重。

台灣天主教台北總教主鄭再發神父表示,天主教會相信人是按天主形象所造,因此尊重人與生俱來的尊嚴,無論他們的性傾向為何。但是宣稱同性戀者可以結婚是扭曲了婚姻的基本意義;一男一女之間恆常的結合,目的是為了建立一個家庭。扭曲此一意義將導致家庭生活受到摧毀。雖然絕大多數的台灣民眾都了解同性戀婚姻是一件錯誤的事,且同性性行為是違反自然道德律;但市政府所推動的「同志公民運動」非但不代表台北市民的價值觀,甚至一但遭到偏頗的宣傳後,勢必產生錯繆的婚姻觀念與性道德觀。

台北市基督教教會聯合會理事長朱台深牧師亦表示,對於同性戀者,雖應尊重他們的生活權,且在一般社交及生活中不該因為他們是同性戀而對他們有任何的歧視。但是對於他們公開宣揚同性戀,及提倡同志婚姻合法化,則完全不能坐視不表示意見。因此,強烈建議台北市政府切勿再以公帑支持同性戀活動,甚至將同志婚姻合法化,不要讓台北市變成另一個被上帝咒詛的所多瑪及俄摩拉等城市。

基此,厲耿桂芳議員表示,市政府目前所推動的「同志公民運動」雖為社會平權的一部份,但有鑒於同性戀與AIDS間的可能關係,市政府應先針對同志間的性行為加強宣導與安全防治工作,減少同志間感染AIDS的可能性。其次,市政府所推動的平權運動及公民權議題等,不應僅侷限在同志問題上,更應對於弱勢族群在工作權、發言權與生存權等方面,加強平權運動的推動,讓社會各階層與不同族群皆能擁有相等的權利。

最後,在同志婚姻方面,根據內政部於八十三年回覆台北市政府民政局的8303881號函式內容,已明確指出我國現行民法所謂之「結婚」,必為一男一女之結合關係,同性之結合則非屬之。且同志婚姻之議題,除有衛生安全顧慮外,亦將影響固有的道德認知,並動搖社會的價值觀,且若因領養而育有子嗣,更將產生諸多的教養問題,市政府民政局甚至中央政府內政部等相關單位應該審慎考量其可行性,以建立更健全完善的價值觀。

出席人員:民政局葉副局長傑生、台灣天主教台北總主教鄭神父再發、台北市基督教教會聯合會理事長朱牧師台深、輔仁大學神學院院長艾神父立勤、立法委員賴士葆、立法委員雷倩、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台北市議員楊實秋、台北市議員吳世正等人。

附錄:

「天主教」

今天,我來到這兒,和不同基督教派的牧者代表,一起來保衛台灣的家庭與家庭生活。當我得知台北市政府要辦一個「同志公民運動」以及約數十對同性戀伴侶將要由一位本地的基督教牧師來證婚,我是極為難過的。身為大台北地區八萬名天主教教友的主教,以及台灣地區天主教主教團的主席,我有責任和有基督信仰的牧者站在一起,和他們一同說出關於婚姻和家庭的真理。

天主教會相信人是按天主形象所造,因此尊重人與生俱來的尊嚴,無論他們的性傾向為何。但是,基督教的婚姻本質就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此外,世界上所有重要的非基督宗教以及自然道德律都不可能有同性戀婚姻。

宣稱同性戀者可以婚姻是扭曲了婚姻的基本意義:一男一女之間恆常的結合,目的是為了建立一個家庭。扭曲此一意義將導致家庭生活受到摧毀。家庭是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所以台灣社會的未來正受到威脅。絕大多數的台灣民眾都了解同性戀婚姻是一件錯誤的事,以及同性性行為是違反自然道德律。儒家、道家、佛家及傳統中華文化皆奠基於此一自然道德律。

因此台北市政府運用公帑提倡”同志公民運動”是一個絕大的錯誤,因此此一活動不代表台北市民的價值觀。這些活動排定要和其他同性戀解放活動一起進行,勢必受到媒體大幅報導,這樣只會使年輕人有錯繆的婚姻觀念與性道德觀。

「基督教」

對於同性戀者,我們尊重他們的生活權、工作權,在一般社交及生活中不會因為他們是同性戀而對他們有任何的歧視。但是對他們公開宣揚同性戀,及挺同性戀婚姻自然化,則完全不能坐視不表示意見。

一、婚姻是一個男人及一個女人的故事,這是上帝設立婚姻的法則,任誰都不可改變。

二、同性戀已為社會帶來嚴重的問題,同志婚姻更是社會的災難。

三、建立健康的道德觀念,是政府的社會責任。台北市政府以公款支持同性戀的活動,我們完全不能苟同,這樣的作法只會混亂百姓的道德價值觀,而且讓一些年輕人盲目的追隨,而讓同性戀更加如瘟疫一般不可收拾。

同性戀所帶來的社會無形的傷害將是不可估計的。

四、我們強烈建議台北市政府收回成命,不要讓台北市變成另一個被上帝咒組的所多瑪及俄摩拉等兩個城市。

同時請預備為同志證婚的曾牧師懸崖勒馬,不要作上帝所不喜悅的事情。如果他一定要證婚,是否可以請長老教會總會除掉他的牧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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