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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媽曾經很熱中逛家後面的市場,
交通方便(交通工具:雙腳)、
距離近(來回時間:各10分鐘)、
東西又便宜,所以成天都往市場裡鑽。

那陣子在市場的攤子買了許多衣服,
因為價格低檔,兩個女人還蠻不知節制的。
最誇張的是塑膠皮毛毛外套。
那是顏色鮮麗的塑膠皮外套,袖子尾端和領子都有同色的毛,
看起來很稱頭,一件賣390ntd,
難以決定顏色,所以一次總共買了4件!
紫色、黑色、褐色、紅色,全部驚人閃亮。

這幾件毛毛皮外套後來變成冬天的好伙伴,騎機車超擋風,
配牛仔褲和黑色高跟鞋簡單時髦,配中長裙靴子富麗堂皇,
受到這幾件外套的殷勤照顧,既溫暖又亮麗。

當時的我沒有什麼大衣或外套,
穿什麼、去哪裡都從櫃子裡拿出四姊妹其中一件來穿,
所以很多時候其實是非常好笑的。
例如領子鬆垮泛黃厚棉衣加夾腳拖鞋配閃亮皮外套上便利店買零食,
或者盛裝去補習。
坐在第一排的傢伙雖然眼神專注表情認真學邱聯恭,
但是那件原色皮外套毛毛領子真是有夠刺眼。
後排的人鐵定這麼想。

就像人生觀一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穿著邏輯,
早期我對於這方面的邏輯還蠻奇怪的,
覺得同樣的價錢要買看起來比較貴、慎重和搶眼的衣服比較划算,
所以我幾乎沒有休閒或自然隨性的衣服,
衣櫥打開通通都是正式服裝。
每次去上課,同學都會覺得我穿得很正式,
不是套裝就是白襯衫加及膝裙,
連去百視達還片也穿像套裝的衣服。

不是我做作,而是奇怪購衣邏輯運作下的必然結果,
毛毛領塑膠皮外套是這種奇怪價值觀的高潮。
那幾年冬天,我總是換穿各顏色的外套,
每件都是原色加令人難以忽視的毛毛,
紅燈右轉被警察欄下裝可憐時,
那股『驍』勁跟含淚的裝死無辜大眼睛完全不配,
反而幫了倒忙。

在塑膠外皮開始出現裂痕和剝落前,
市場邂逅的3四姊妹忠心耿耿地守護著衣櫥,
看到那些裂痕和斑駁細部,說真的還蠻傷心的,
又不能拿去烤漆板金,
只能承認歲月無情、萬物芻狗。
最常穿的黑色毛大姊首先打報告退伍,
酒紅色毛妹留營不成自動除役,
把四姊妹拿去回收之前,我還是在鏡子前面穿上,
好好回味彼此的革命情感。

後來穿著喜好徹底改變成OL和B系的極端搖擺,
並盡力排除以前的正式、奢豪感:
手頭緊反而不會有硬要看起來稱頭的強迫心理,
也開始習慣簡單的牛仔褲加T恤,清爽簡便。
最近利用暑假清理衣櫥,
想起迷人的四姊妹,特地追憶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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