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唸大學時曾聽說某學長當阿檢之後說話冷硬, 連家人都難以理解和親近,
最近又再一次在阿茂老師的書上看到同樣敘述,
事隔多年,卻有完全不同的感觸。

你知道,有幾個學科的專業內容與日常生活用語隔閡甚大,
醫學、法律、數學、某些歐洲語文(如俄語)、生物等等,
醫學拉丁文滿天飛、法律雖是中文但詰屈聱牙,
聽的人自信心不夠或有過度推崇醫法專業的傾向時,
就很容易產生『尊敬感→距離感→恐懼感→排斥感』,
就算說的人盡力趨避,聽的人還是常會由排斥轉為某種嫌惡。
很像在同學會聽到自己嫉妒的美麗同學婚姻不幸福那種奇妙的安慰感,
複雜的情緒是發生在接受方,並非表達方。

再說法律學科的學習過程。
法律並不是一般人想像的會背就好,記憶的速度和空間遠遠比不上資料的龐大,
法條要背,詮釋法條的學說和實務見解也要熟稔記憶,
必須從書山期刊海裡準確過濾出有意義的訊息,
予以有效組織成適於背誦和應用的模組,再完整記憶下來。
從第一條開始逐字背誦的方法就像老一輩說的背字典,
臥薪嘗膽的象徵意義遠大於應付龐大法律工業起始端的產能需求。
面對一部法律,首先要從中篩選有意義的條文,有些條文可以單獨背誦使用,
有些條文就像人一樣要找到靈魂伴侶或好友作伴才能活出自己。這還只是條文。
各種詮釋資料推陳出新,而且還受學者留學國的巨大影響,
所以更必須具備判斷能力,才能建構完整體系。
如果把競合論和罪數論混在一起,
那就跟我的結婚籌畫一樣,準備一二三四、再來一次了。

理解、背誦和組織只不過是法律學習的第一步,
法律用來處理人類事務的工具,資料掌握到某程度之後,
還必須能針對各種現實情狀精準地選出應用的法條和法理,
這在學習方面固然需要不斷練習思維和熟稔法條法理,
同時更要緊的是充實生活經驗,
才不會在性侵害案看到『吹喇叭』供詞要求提出喇叭作為證物。
基本上我還是實務門外漢,但就已經認知到這麼複雜的過程了,
進入實務之後,應該還有更多認知更多學習必要。

這些學習都要時間。
既期待家人在法律工業有長足發展,又埋怨他沒有時間陪看八點檔,
其實對法律學習或法律工作者來說是很不公平的。
時間這麼現實的東西每個人都只有24小時,
給了書就沒辦法擠出額外的給家人,
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吃草是不可能的任務,
又要應屆雙榜又要陪看天下第一味,
那個…稍微強人所難了點。

這些學習都要心神精力。
長期浸淫某環境某領域,思緒和思考邏輯以至關心焦點和語彙必然受影響,
所以婆婆媽媽聊八卦好投機,電視打開政客老是用虛無的政治語言黨同伐異。
今天一個人花很多時間去學習和運用自己選擇的專業,
打從心底熱愛並長時間接觸的結果,自然使他滿腦滿心滿口都是它,
感覺很像處於熱戀,只是熱戀對象換成某種專業,
怎能說他大頭症老是以法律邏輯思考、生活貧乏只懂法律、
不關心家人、總談專業而不使用家人生活起居嗜好使用的一般詞彙呢?
談戀愛時想伊人倩影、記伊人瑣事是再自然不過的現象呢!
更粗魯一點來說,遇到慣用語言和關心焦點不同的某人,
指責對方大頭症、不可親近和言語嚴苛艱澀,
這是不是一種以自己為宇宙中心並帶有自卑意味的傲慢呢?
家人朋友相處是否必定要使用某種語彙和談論某些話題才是和諧溫馨呢?
如果是這樣,那麼,為什麼要是對方習慣和喜好的語彙話題,不是我的呢?
這是我的疑問。

看了olga在『鬼地方出來的人』的第二篇留言,深有所感,
聰明小孩花很多時間讀書進入TFG,
在父母、同儕和TFG校方的期待或暗示下發展有形成就,
成就發展允諾裡本來就帶有某些個人性格特質的額外伸展空間當作交換,
也因此TFG朋友們一向從容自在地發展能力和興趣,更不因性別而劃地自限,
比男女合校或第二志願女中多了好幾分自信勇敢的潑辣氣。
這些人出社會後跟社會大多數的人或許有些不同,也就是所謂社會化不完全,
但社會不過是大多數人的集合、社會規範不過是大多數人的通念,
只要不妨害到別人,跟社會不一樣並沒有錯。不是人多就贏。
回過頭來說,社會人習慣容忍或放任效率低落、凡事先慮人再慮事、虛偽客氣、
把簡單事情複雜化當作勾心鬥角工具的眉眉角角又真的是某種正確態度嗎?

這類討論裡有個很大的盲點就是,社會期待人人都認同相同的一套規範,
套不進這個模子的人必定有某些異常要探索成因。
可是你愛青菜我愛蘿蔔,大家本來就不一樣,
削頭骨的齊頭平等並不是真平等,大多數人都一樣那還不如複製人故障率低。
大家都知道某高中畢業丟水球、HSNU多才多藝,也知道TFGH聰明犀利,
這就是學校的風格和內部整體氣氛。本來就各有風格。

我常常在遷就(我覺得)鄉愿的成規和(我覺得)無效率的作法,
因為懶所以不把各種誤失當作自己的責任,也勉強接受利益相關較小的折衷,
可是我知道很多時候只是我不認同和自以為是而已;
換個角度想,當別人貼來TFG出品的標籤說我怎樣怎樣,
我也不會說一不二,全盤接受。
事實上,我並不為自己高中聯考考得好或身上留有高中遺風感覺抱歉,
也拒絕為某些人以自己為宇宙中心並帶有自卑意味的傲慢負責,
更不認為自己社會化不完全。
如果社會化就是變得跟大家一樣,穿一樣吃一樣講一樣想一樣,
被一樣的大家接受,躲到多數人背後當安全大眾,
那麼(在我看來)(某些時候)這件事還蠻強人所難和霸道,
也可以說是剝奪個人主張和自信。
如果社會化就是變得跟大家一樣,穿一樣吃一樣講一樣想一樣,
被一樣的大家接受,躲到多數人背後當安全大眾,
那麼這個詞絕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而是隔壁鄰居冷氣沒裝好鬆動,
伸手去接會被砸死的。要趕快逃。

我還質疑這個社會缺乏寬容和多元精神,怎麼倒過來說這些人社會化不完全呢?
搞不懂。

將TFG人定位為我行我素、社會化不完全,
就如同埋怨擁有專業的親人過於冷酷有距離感,
一整個被狄驥的社會連帶或聯邦憲法法院的共同體說教壞了,
以為只要擁有地緣血緣就得類同、就要配合,
求學時代按期待爭取好成績,出社會又瞬間變身遵從某些人認同的社會通念。

我在這裡。我不一樣。
我尊重不同生存姿態,可是我是我,我不打算配合,
也不接受任何人完全以自己當作刻度的度量,
更不是烙人來人多我就會妥協、乖乖認身上亂貼的標籤。
我討厭那個鬼地方,可是這是少數留在我身上受殷勤關照欣賞的鬼態度。

不好意思一口氣說了法律讀書技巧、法律人大頭症和鬼地方疑雲的我見,
接下來幾天我都不會貼文了,我也要為自己選擇寫自己決定權這件事負責任。
我要趕論文了。
Byebye , my friend.
Especially high school & camel fri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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