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裡,文字運用講求準確,
務求清楚表達見解和訴求;
經過幾年練習,對這部分已經掌握到一定程度。
我寫字慢,考試時間相對短暫;
加以患有腱鞘炎(主婦腕),寫字吃力,
使用最少文字達到最多意思就變得非常重要。
除了準確外,還要精簡。
大學時有個同年級男生(似乎)有意追求,
追求方式很有趣:
選修課時他總是坐在附近,回頭跟我傳個紙條閒聊什麼的,
沒事再亂稱讚我的衣服頭髮字體什麼的。
最爆笑的一次是,他把我寫好的報告拿去看,
看完再稱讚我『文筆猶如鄭玉波』。
鄭老師是多年前的大法官,現在已經過世,
在世時以文筆優美著稱,常受稱譽其文章已經超出法律境界而幾近文學。
被稱讚是很高興,不過老實說,這讚美還蠻怪的。
也許是精準的要求做起來很辛苦,
所以在法律以外運用文字表意的場合,
不自覺出現非常兩極的表現:
不是延續法律文字的精簡,就是完全意識流,
文法、用詞、標點和段落完全自由心證(當然還是摻有經驗法則和論理法則啦,呵),
一句話,寫爽的。
久了好像精神分裂,
陸續開了數個網路創作空間以放置不同風格的文字。
最意識流的是鄉村的部落格,
因為隱姓埋名,心事性事批評抱怨全都放膽寫,
文法標點隱私通通放一邊。
其次是批西鬨的個人新聞台,
通常是規矩地向親朋好友交代生活點滴和感想,
並附上數位相片,裡面有不少是熊仔的生活照。
最硬的是另一個匿名批西鬨新聞台,全收時事評論與法律評論,
用什麼文字呢?呵呵,吳庚體,
有讀過吳老行政法一書的人都知道其文字堅硬如同古文。
養一堆創作空間超累,精神分裂好像更嚴重,
最後就把東西通通收到這兒。
因為有分類,所以可以自己比較喜歡的風格,
但也因為跟真實生活更接近,尺度必須保守一點。
不過處理起來方便多了,我甚至把我的最愛裡的站台都搬到這,
每天開機直接連這裡,超~方便,順便灌灌人氣;
角落那個小小的人次統計大概一半以上都是我這個主人的功勞,
這也算是老王賣瓜的一種吧,嘿嘿。
- Feb 24 Thu 2005 23:26
新居落成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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