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年輕美麗的女藝人車禍死亡,媒體和網路一片哀悼懷念,
白目網民『粉紅小公主』於部落格詆毀攻擊該女藝人,結果反遭網友圍攻,
灌爆其部落格、公布個人資料,並去電其工作場合抗議。
再前陣子有位網友波貼虐貓照片,網友也通力合作由網路資訊找到這位仁兄,
公布個人資料外,並透過媒體譴責該人的殘忍行徑。
我跟歐家討論過『粉紅小公主』,歐家說有時這樣的群眾輿論力量是必要的,
如此才能針對事件本質給予相應的反應。
(如有偏離或更精確的說法,請歐家不吝更正或補充)
我認同歐家的看法,但把白目公主和虐貓事件發展結合起來看,心裡卻不免憂慮。
網路謾罵和虐待動物都是很糟糕的行徑,應該被糾正譴責,
但是侵害隱私、騷擾生活也不是什麼太好的事情;
用錯誤的方法糾正錯誤的事情,感覺上很有『以暴制暴』的意味,
其中存有與『殺人者處死刑』相同的誤謬:
刑法處罰殺人係因生命法益不容剝奪,
但刑法同時卻以剝奪生命當作保障生命法益的手段,邏輯路徑完全走不通。
白目公主攻擊亡者,對方無從辯駁;
虐貓狂虐貓,小貓既無法抵抗又無法逃離。
這種事情因為大欺小、強凌弱的本質而令人髮指憎惡,
但是用群眾力量『教訓』『制止』個人,
又何嘗不是以多數壓碾少數的暴凌呢?
正義使用正確方法維護正確價值(cy自解,約翰羅爾斯對此不置可否^^),
『正確』是可以辯證和改變的,
然而無論『正確』究何所指,都不影響正義包括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這件事。
正義所以永恆不變、普世追求,除了它有效架構出均衡公平的藍圖外,
更在於使用合理合法合比例的手段來追求自己設定的理念。
正義女神所持的劍是極為銳利的武器,象徵正義本身黑白分明和鋒利的特性;
正義女神以黑布蒙眼,除了不受形體蠱惑外,
我推論這位嗆辣正妹應該也很堅持要採取符合正義的途徑處理不義之事,
感情上有點悶、效能上打點折,吃點虧,
但從手段到目的全清澈明晰、站得住腳,
不會在對付壞人的時候一不小心也變成了另一種壞人。
Btw,這種『自力救濟』的事情老讓我想到社會契約論講的自然狀態,
國家和政府都不知去哪開小差,人們只好自己照顧自己、自己解決事情。
人類在遠古的自然狀態裡為了生存相食相戰,
經過千萬年努力,終於進化到為理念、信仰和價值而爭鬥,感覺上好像文明許多,
但換個角度想,為捍衛抽象概念而爭鬥,啟動戰端的因子好像也跟著增加許多…
這…究竟是好是壞呢?
- Feb 12 Mon 2007 09:10
暴暴相報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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