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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指導老師值班受理深誥時,
赫然發現好友被告了。
誥樹人是榜上有名的濫樹大戶,
有任何職務接觸的公務員一律被告,
告訴人把蓋大印的公文書推過來說,
這就是證據。
濫樹案件依常規會簽結,
但值班者還是要問人事時地物和誥樹罪名,
照常詢問和打比路,以免錯漏犯罪可能性,
然而一路問下來,只問到情緒性的抱怨指責。
回到家終於忍不住狂笑,
打算等鹼作簽結後告訴好友他被告了,
裝神弄鬼自稱司法黃牛說案件可大可小,
叫他表示點心意,請我喝下午茶......
另一位同業告訴過我,因為他的名字像女生,
所以有時候當事人會以為承辦人是某小姐,
拿著到案通知不疑有他,在他面前放心數落負責人......
這世界已然光怪陸離,或許是磁場問題,
法律工業又特別容易吸引到其中最荒誕不稽的部分,
每天都好像生活在怪奇馬戲團裡;
看久了,搞不好自己都會變得怪怪的。
Btw,隨同值班那天,
還有一位誥樹人告完情緒激動,
趴在大廳中央放聲音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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