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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你會不會像王文華小說倒數第二個女朋友寫的一樣,
      結婚前遇到一個相見恨晚的女生,然後逃婚?

他:大概多接近結婚?

我:你11月底結婚,所以大概11月中吧,
       假設是來辦事的所有權人代表,
       大地主的女兒,而且是面貌好高學歷的紙片人喔!

他:11月中才認識啊.....那有點晚,兩個禮拜不足以認識一個人,
       互動不夠不確定適不適合,頂多只能說有好感,
       跟現有的比起來太不夠了,我還是會選擇結婚吧!

我:雖然被比較有點小不爽,還勝在年資,
      不過看在你這麼理智的份上,我勉強接受這結果。

他:是啊你不用擔心,我頂多婚後繼續跟她搞搞曖昧,
       婚還是會結的,身體也不會出軌的。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有點冷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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