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精讀張志明的文章『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與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墮胎判決論國家義務之不同觀點—憲法之消極性與積極性』,主要在收集德國和美國判決與學說,以比較兩國對於基本權保障的基本態度。因為他的碩論寫美德兩國對於墮胎案件的比較,所以用來比較的具體事件就是對於墮胎的看法。
有趣的是,雖然題目和關鍵字都有墮胎,但墮胎在這篇文章裡不過是作為比較的載體,文章寫的還是憲法、最高法院(聯邦憲法法院)判決和學說見解取向。
不過對我來說好處多多,首先有一大堆美國case名稱,以後我要查閱超方便;
其次,這位先生英文德文都通實在厲害,所以德國的看法也寫了不少,
更甚者,他把基本權作用的理論寫得很清楚,我又順便做複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