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好發議論 (46)
- Apr 01 Sun 2007 23:55
The precious innocence
- Mar 05 Mon 2007 10:14
轉貼:老少戀起爭議,陪孩子走過感情崎嶇路
曾昭旭/淡江大學中文系教授(台北市 聯合報 2007-03-05 A15 民意論壇)
高二男生愛戀上大他十四歲而且有三個孩子的離婚女子,這是浪漫的愛情?還是自我感情的投射?還是小鄭莉莉終不免情盡分手的翻版?
其實問題的本質,在我們的家庭與社會豈止缺乏感情教育,根本是連感情須要教育的基本觀念都沒有。父母總說專心學業比較重要,好像孩子上了大學或到了適婚年齡,就自動懂得如何談戀愛與經營家庭。卻不知那是指基於父母之命與男女刻板分工的舊婚姻,完全馴服於社會規範與禮教的傳統家庭;早已完全不能與現代婚姻家庭合拍了。
- Mar 03 Sat 2007 10:25
25歲之後談的戀愛
- Feb 16 Fri 2007 10:00
三角肌錯雜談
- Feb 12 Mon 2007 09:10
暴暴相報何時了
- Jan 29 Mon 2007 11:49
權力遊戲
- Oct 14 Sat 2006 13:51
主流與霸道
(轉載自kkbox女性音樂館,作者:鄧惠文醫師)
從小時候坐公車開始,我們一直被灌輸「讓座老弱婦孺」的觀念。旅行過許多國家之後,我發現台灣可能是實踐這種風氣最徹底的地方。
現在的捷運車廂也使用不同顏色的座椅來強調「博愛座」的存在,每當不巧坐上那Hello Kitty般的粉紅椅子,我總會心跳加速,覺得周圍的眼光都在譴責我,好像做錯事似的,不出幾分鐘就覺得屁股痛而必須站起來。
- Sep 14 Thu 2006 09:01
My life will go on
- Aug 30 Wed 2006 17:11
神(轉載)
政治人物都很難忘記自己聲勢最盛時的激情場面,
那似乎會造成一種自己是神的幻覺。
但他們忽略了,人民把某人當神,
是因為人民需要神,而不是那人真的那麼偉大;
更何況人民在不同時期需要不同的神,
- Aug 29 Tue 2006 09:29
一同去家遊(轉載)
轉載自http://twpride.net/?p=93
每個同志背後都有一個關於家庭的故事。它可能是充滿激烈衝突與爭執的出櫃歷程──不忍看見父母親難過與淚水、因為各種社會壓力等理由而步入異性戀婚姻的無奈。面對伴侶病危時,卻無法以家屬的身分簽下手術同意書;或同居數十年卻無法給予/得到應有的保障等等。對於同志而言,家庭的形式或許不同、結婚或許並非必要的人生規劃,但其價值無疑是和其他權利一樣重要的。
組織家庭是身為同志公民應得的權利,同志是否要「結婚」應交由同志自己決定。爭取同志伴侶與婚姻權的行動,在國外已有長達近十年的辯論和立法。目前全世界已有超過二十個東西方國家,擁有不同形式的同志伴侶法或合法婚姻。多數世界人權組織也將同志是否能合法結婚作為重要的人權指標。台灣第一對公開結婚的同志許佑生與葛瑞,今年已經十周年,然而同志婚姻相關的立法提案卻才要緩慢展開。我們期待藉由同志遊行的力量,讓社群內外能關注同志伴侶等相關議題。
- Aug 29 Tue 2006 09:06
偽裝的道德,可休矣(轉載)
轉載自Color of rainbow部落格
http://blog.yam.com/rainbow_tscm/archives/2075075.html
--談近日台北市議員與教會領袖批判同志的幾個問題
- Jun 01 Wed 2005 19:53
憲法消逝,排他利己長存
- May 06 Fri 2005 14:29
文化霸權
我聽音樂聽得雜,從歌劇魅影到吉米罕醉克斯都聽,
高中的時候有些同學因此覺得我音樂品味不壞。
某天中午,高中同學家珍看見我邊吃便當邊聽王力宏,
非常吃驚地問我,cy,你怎麼聽這個啊?!
不知為什麼,當時我竟然有點不好意思。
- Apr 15 Fri 2005 00:23
吾道不孤
最近有個行政措施可能要施行,那就是降低非約定帳戶每日可轉帳的金額。
它背後的想法是:轉帳詐騙猖獗,所以限制轉帳的金額,降低可能的損害。
因為犯罪猖獗,所以要加強對潛在被害人的管束限制;這個推理怪怪的。
換個淺顯的例子來說明:
因為家附近有很多流氓欺負鄉民,所以將容易受欺負的老人家禁足在家。
- Mar 28 Mon 2005 11:58
打擊特權?特權打擊?
楊照在書裡說,記者擁有許多特權,但是他們是為了打擊特權才擁有特權。
對此,我感到另類的認同。
基本上,我一直都很討厭某些記者的樣子,
像社會追緝令那種節目,或者是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場景,
- Feb 22 Tue 2005 16:07
我是大人,我也看不到「生存遊戲」!!!(出版分級辦法之檢討)
(本文轉載自元豪老師的個人網站--元豪的憲法夢想論壇:法律是顛覆的基地)
﹍﹍﹍﹍﹍﹍﹍﹍﹍﹍﹍﹍﹍﹍﹍﹍﹍
- Feb 21 Mon 2005 20:22
撕掉標籤,雙手插口袋
個體於『初級偏差行為』後被『重要他人』以『身份貶低儀式』貼上犯罪者的標籤,會產生『自我預言』;
次級偏差行為又遭『溯及既往閱讀』,以致『修正自我』形象,並『自我歸類』於偏差團體,
以自己行為實現標籤內容,產生『邪惡的戲劇化』,終至深陷犯罪,不可自拔。